《居民小区预购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地方政府管理其他部门强制房地产开发设计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提议信息。
其负责人本部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程施工局,毕业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化印刷、办理登记审批和执照证书。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定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货全部农地许可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到期日书;
(二)、持有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方许可证;
(三)、按发放预售的商品房推算,顺利顺利完成开发建设的资金低于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相符施工工程进度和建成交付时间;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必须严格法律、规范就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人物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物已完成基本结构上三分之一以上;
2、高楼已完成底部此表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按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递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古时批准文件、市政府移往现象指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结论文件。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方位、人口、竣工交付日期等书籍,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低层平面
三、申请材料索引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者--主管部门通用表
2、营业执照--须要复制品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
4、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
5、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
6、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
7、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会场图片--各地要求不不一。
8、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
9、预售款政府部门协议及专用网站开户证明
10、土地上无平房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11、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12、土地使用权、客运专线工程设有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对此及初始登记前下达抵押的书面确保
13、预测量报告
14、市建局临时宪章
15、后期楼宇服务合同
16、物业配套装设情况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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