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减资却不小心被定义成了抽逃出资,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大多数企业之所以会被定义成抽逃出资都是因为企业错误的申请减资,没有按照流程,没有登报公示或是通知所有债权人。
公司减资,应按照董事会制定方案、召开股东会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限期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刊上发布公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进行。这是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对于债权人来说,在收到公司减资通知三十日内,或看到减资公告后四十五日内,有权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如公司减资不履行通知义务,则会导致程序上的违法,此时公司的减资行为对该等债权人应不具有对抗效力。
1、公司股东在出资完成公司设立后,通过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以形成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将个人出资的财产由公司转出的,应属股东抽逃出资的一种方式。
2、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滥用权利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将虚增的利润进行分红借此抽逃个人出资,也属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3、此外,在公司进行业务交易的过程中,股东利用与其它公司的关联交易或者其它违法交易,将个人出资转出,此种行为仍构成抽逃出资。
公司减资与抽逃出资其实还是很难定义的,如果企业真的必须要申请减资,那么小编建议企业在是申请减资之前先做好工作,该登报公示的时候登报公示,该通知债权人的时候都要通知到,以前的债务协商解决好再去减资。
其实公司减资比公司增资可难了太多了,毕竟是减轻企业的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企业被定义成抽逃出资,企业必须要在是申请减资前了解减资的具体流程,做到心中有数,再去减资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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