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的程序非常的繁琐,这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事情,其实公司注销之所以那么困难主要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其中*为主要的就是公司的税务问题了,只有解决了公司的税务问题,才能顺利的注销公司。那么公司注销没有清税证明行不行?
在公司注销的时候没有清税证明肯定是不行的。在公司注册之后一直到公司注销,这这件欠的税在公司都是要补齐的,清税证明就是税款补齐的证明,只有取得清税证明才能保证公司注销的顺利进展。
一、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完成税务登记
一照一码登记改革之后,多证合一,因此企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之后,就已经完成了税务登记,不用再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二、依法受理清税是税务机关的义务
企业办理注销登记,要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企业可以向国税、地税任一方期初清税申请,清税完毕后受理机关要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对于一照一码企业,不能出具“未登记证明”或不出具“清水证明”,如果税务机关出具“未登记证明”,只能说自身没有理解政策,没有对未登记企业尽到监管职责。
三、清税证明的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为此专门发布了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文件《国家工商总局、国税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147号文)。
文件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文件还规定了“清税证明”的样式,而不是使用既有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四、“未登记证明”是不合法的
一照一码商事改革之后,税务机关出具“未登记证明”证明企业未登记,且不予清税的行为,是对税总局文件理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也违背了国务院改革政策的初衷。
五、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无需清税证明
从2017年3月1日起,简易注销全国推行,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注销不用提交清税证明,但是相应的企业也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对于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没有自主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工商机关和税务机关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不能简单的用“未登记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代替“清税证明”来完成注销登记,更不能免予提交。清税证明要按文件样式出具,并盖税务机关公章。
看了以上的内容相信*心里已经清楚,在公司注销的时候必须要有清税证明,因此在公司经营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公司的财务问题,进行合理的记账报税,千万不要不记账报税,这在公司注销的时候会带来非常大的麻烦。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