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经使用一段时间的商标必然是比新商标更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所以这样的商标价值浪费岂不是可惜了?不如办理商标转让,让需要的人继续使用该商标,岂不是一举两得双方都获利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在商标转让的时候我们建议不要忽略了公证这一环节。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般商标局都是会要求商标转让公证的。虽然不是强制性,但还是建议进行公证哦!
1、公证当事人的身份
不论是声明书公证还是已经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协议公证,当事人的身份是*应当仔细审查的问题。尤其当转让方是自然人的,要确认其使用的商标是否有效,防止商业欺诈的行为发生。
2、受让人是否是否会使用被转让的商标
受让人应该拥有自己的营业场所,正在从事此类商品生产或进行该项服务。该项公证确认的是商标是否会被恶意注册或准让。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5、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原本商标资源的竞争就很激烈。很多企业都没有商标可用,而现在想要注册商标耗时不说还无法保证能够成功,所以商标转让不光节省了商标资源,更是将已有的知名度继续扩大下去,对于一些急需商标或者需要该商标知名度的其他,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权也是未尝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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