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普通常见的元素是不适用于被使用的,所以商标设计要避开较为大众的标志,反之很大概率的商标注册过程中会因为重复或者相似度够高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那这样的商标设计行为岂不是毫无意义,花费了精力不说*后还是无用功。
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
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商标区别于他种商际的重要标志之一。
商标在注册后如需变更颜色,则视为变更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由于商标色彩对提高广告宣传效率有重要意义,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对颜色都作了指定。
一些文字、图形是禁止用作商标的,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差别性。
由于各国风土人情、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有些在一国常用或为消费者所喜爱的商标,在另一些国家就未必适宜使用。在商标设计方面,似乎已形成一种国际规范,即在选择商标的文字、图形和色彩时,避免采用销售国禁用的或消费者忌讳的东西。
许多国家禁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往往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
商标的保护包括对具有财产意义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和与特定的人的身份密切联系着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商标的版权保护即属人身权的保护。
商标是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产生和发展的。世界各国商标图形的萌牙可追溯到古老的原始绘图。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变迭,商标图形设计逐渐进入大众传播时代,商标设计逐步专业化。
商标设计是在为企业塑造一个让人更便于记忆的形象,所以这也决定着一家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是否能够占据重要的位置,就像心与心的沟通,商标设计时将所要表达的感情注入消费者必然是可以感受到的,有时候无形的力量才是*为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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