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企业的商标在被商标撤三的时候完美反驳?企业当然要随时做好准备了,不到等到商标被撤三的时候,企业才想起来没有使用商标,或者是没有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都会让企业失去商标。
商标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果被撤三了,企业就白注册商标了,毕竟注册商标比较困难,会浪费企业很多的时间,因此,注册商标后一定要及时的、正确的使用商标,并保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一规定通常被简称为“撤三”制度。设立“撤三”制度的目的,在于将商标囤积投机者逐出市场,保护善意的市场经营者,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显然,要适用“撤三”制度,首先要厘清商标的“使用”概念。所谓商标的使用,是指发挥商标识别功能的使用。具体而言,应当是在商业环境中的公开使用,是体现商标权人真实意图的使用,以及符合商标注册范围的合法使用。然而,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形式上并不符合商标使用概念的情形,这些情形下的商标使用是否属于我国现行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需要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需要企业注意的是,商标撤三时企业提交的证据一定要是符合要求的正确使用后保留的证据。
商标被撤三,企业要及时提交证据,商标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为了维护企业的商标,企业一定要及时使用商标,要知道并不是商标注册后就万事大吉了,不使用照样就会被商标撤三的。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