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Google”商标还是判给了谷歌公司

联贝财务02021-01-31 00:53:430

看过*精彩的戏,应该就是Google商标大战了!这部历时5年,从美国仲裁论坛走上美国*高法院的商标纠纷事件,堪比一部战争大片。对意图抢占Google商标的克瑞斯和大卫来说,这更像是一部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菜鸟奋斗史!

联贝财务查询“史料”,哦不,是5年前的案件记载显示,两个美国小伙儿——克瑞斯•吉莱斯皮和大卫•埃利奥特,于2012年注册了768个含有“Google”一词的网站域名,一下注册768个?这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谷歌公司又怎会不知!于是,谷歌公司向美国国家仲裁论坛提出诉讼抗议,要求俩小伙儿把这些域名转让给自己。

这要求不过分吧?额...反正国家仲裁论坛觉得不过分,完全支持谷歌公司的要求,让克瑞斯和大卫把域名转让给人家。

当然,故事总比我们想象的更精彩!克瑞斯和大卫不同意仲裁论坛的判决,又向亚利桑那地方法院上诉,称“Google”一词已经属于通用词汇,谷歌公司名称不应当再享有商标保护权,因为对于公众来说,“google”等同于“搜索互联网”,要求撤销Google商标!说好的域名转让,怎么突然变成夺我商标了?*终地方法院驳回了上诉,俩小伙儿又失败了...

愈战愈勇的克瑞斯和大卫,随后又向美国第九上诉巡回法院提起上诉,但亦未能得到法院支持。没关系,不是还有*高院呢嘛!2017年10月,美国*高法院驳回了复审请求,Google商标历时5年纷争,*终还是被判给了谷歌公司!

是皆大欢喜的判决?还是窦娥之冤?目前依然有众多学术界的专家在“通用名称”的问题上争论不休。针对商标通用化的问题,联贝财务知识产权专家为我们作了详细介绍。

商标为什么会退化为通用名称?

联贝财务专家介绍,商标权意味着该标识具有显著性、鲜明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使用该商标不恰当,将商标的专有性退化为某个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则该商标将被认定为通用名称,就会面临撤销的风险。丧失商标权,对企业来说损失巨大。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如果成为了某个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3年内不使用该商标,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对于Google商标案的判决,联贝财务专家表示,因Google一词具有较高知名度,被普遍广泛使用,因此该案的判决结果对全世界处理类似案件,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虽然谷歌公司成功保住了商标,但“阿司匹林”“保温杯”“优盘”等商标,因为退化成通用名称的原因,都丧失了商标权。因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商标的保护,恰当使用商标,警惕商标滥用的情况,避免丧失商标权。

以上内容由联贝财务综合整理,更多商标注册、商标维权的问题,欢迎登陆联贝财务官方网站在线咨询,联贝财务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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