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从字面上看好像没什么大区别,其实两者还是不同的存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他们的不同在于:
(一)法律性质不同: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团体法人,法律赋予它人格,即人格化了的,因此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个自然人所有人,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责任形式是投资人所承担的风险只限于所投资的那一部分,不涉及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因为投资人的投资部分和其他个人财产是可以分离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其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表责任形式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为债务人,要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其所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登记的法律依据不同:一人有限公司依据登记的法律是《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而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一人是(一个人或一个公司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是非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出资)1、一人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是非企业法人
2、一人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无出资额规定
3、一人有限公司是负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个人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个人财产捆绑)
4、一人有限公司盈利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老板分红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过以上你应该多了解那么的关系了吧。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联系联贝财务,联贝财务服务热线: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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