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刻章申请的材料

联贝财务02021-03-20 15:12:550

刻章是所有注册公司过程中必须经过的环节,以后所有公司相关业务几乎只有盖章才能生效,要确保刻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在刻章的时候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一些证件材料,才能确保这一环节的有效性,所有以下这些刻章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你必须清楚。

刻章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的刻章申请报告1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备注:有以下情况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需以下材料:

1、跨省、市、县刻章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出具加盖有“治安管理专用章”的准刻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商、港澳台商的,可提交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刻制企业党委、工会、团委等组织印章的,分别由其上级组织出具证明。

4、其他性质单位持相关登记证照。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以证照登记的为准。

2、刻制部门章、专用章的由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行政公章。

3、所用纸张均为A4纸型。申请书使用黑、蓝黑水笔书写或电脑打印,不得复印、涂改、增删报告内容。

这些就是刻章时必要的证件材料,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联系联贝财务,联贝财务服务热线: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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