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转变?

联贝财务02020-12-21 01:15:440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转变?

为全方位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备案体制改革,国税总局公布了有关公示,该公示中确立表明已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他机构其纳税人识别号一律应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据古街自主创业我掌握,纳税人原先要各自到工商局、质量检验、税收单位申请办理的企业营业执照、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两者之间相匹配的也是有三个编码:工商注册号、机构组织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备案体制改革后,原先要申请办理的三个有效证件合拼为一个企业营业执照,三个编码也合拼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次修定更是切合改革创新规定将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來。

公示里说明,已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识别号立即应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等为合理身份证件的临时性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真实身份身份证号码”构成。

针对未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户及应用合理身份证件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依然由“真实身份身份证号码”+“2位次序码”构成。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体制改革前已开设但未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及其普通合伙人等别的各种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先的要求实行。那样也降低了对登记纳税人的危害和压力,确保其一切正常申请办理税收事宜。

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被授予全国各地*的缴税识别编码,也是税务局申请办理业务流程及其开展数据信息外部环境互换共享资源的基本。此改革创新将税务变更信息内容融合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降低企业登记在各单位反复申报原材料、采集数据,*大限度的完成了资源共享,为企业登记出示便捷节约开支,为全民创业、大众创业增加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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