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件税务指导方针文件全文失效施行(附目录)

联贝财务02021-02-07 23:06:01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定为一批节录过热废除的税务准则文档书目的新闻稿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为全面性提高效率税收按揭生态,根据《税务规定性文件颁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排查。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不予公布。

报上公告。

3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附目录)

文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释

一、制定《公告》的故事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政府机关履行职责自主权、采取管理的不可忽视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权利人等税务司法行为人的投票权义务制约关键。推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快银行法体制的分立、基础,更容易推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较低人马上明白驾驭税费政策。税务总局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不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公告》的主要主题

3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主要是因为这些文件仅有新的规定替代,例如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汽车税收管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规定,或者规定的侦查已经完成需要暂时督导,例如关于增值税发票税控投票日软件资料适配器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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