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分散总公司业务量的一种方法,成立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仿佛成为了大公司的普遍选择,这两个词汇在我们的日常理解当中看起来差不多是在法律意义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别,就来为*介绍一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1)什么是分公司?也就是说,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对应方式。分公司拥有子公司具备的法律地位吗?当然是不具备的。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也就是说只能作为总公司的附属公司,或者是分支机构。无论是在法律意义上,经济活动上都没有充分的自主性,须由总公司为他们解决所有的法律和经济上的业务以及诉讼。分公司不需要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名称,包括公司公户都是属于总公司的。
(2)什么是子公司?子公司指的是母公司部分股权占有,或者是全权占有的公司形式。即使如此,还是能够确认子公司是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这是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当中*大的一点。子公司拥有了独立法人地位,这就意味着他可以成立自己的公户,拥有自己选择的公司名称,建立属于自己公司的章程,相关的董事会等等。当然目前中国大部分的,这都是被母公司全权持股的,或者是51%以上的持股比例。子公司所有的业务办理还是受到了母公司的左右,这一点上其实还是和分公司有点像的。
(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总结。两种公司形式之间主要的不同有以下几点——*是,拥有不同的主体资格;第二是,拥有不同的名称;第三是,在决定事项的能力上是不同的。这三点,是区分了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主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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