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想要让东莞公司合理合法的消失,闲置公司是不可以的,企业必须要在停止运营后立即提交东莞公司注销申请,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提交公司注销申请都能成功的,提交的企业需要符合下述的这些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一般情况下企业想要申请注销,只要符合上述的条件就可以,但如果企业是已经被纳入异常名单活着是已经被吊销了,那企业就需要先支付罚款,把企业提出异常名单,然后才能够根据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完成公司注销工作。
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顺序进行注销,完成注销工作后,企业才算是真正的消失了,企业负责人这个时候才能够完全放下公司的责任。而只是停止运营却没有注销的公司,将会影响到企业负责人的日常生活,因为不运营也不注销的企业会被吊销,这就导致公司负责人被纳入失信名单!
公司注销不能拖延,一拖延企业被吊销了,就得花更多的罚款来进行注销。本文说的是公司正常注销的要求,企业也可以看看简易注销的条件,如果符合简易注销条件,企业还可以申请简易注销,比正常注销要简单很多,更节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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