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想必*对互联网资质也有所了解了,对于出版社来说,可能比较熟悉的就是这个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了,有了这个资质,企业可以在网络上销售,把产品销售到更远的地区,也能让企业知名度更高。
1、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4、设立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
6、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申请者发放《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7、《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申请者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另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15日内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
因为ICP经营许可证是现在大多数企业需要的一种互联网通行证,所以一些出版社也觉得只要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就行了,其实并非如此,企业具体需要哪一种,还得看企业运营的具体业务,比如图书音像出版,就不能没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如果企业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运营,那么很有可能会被关停甚至是罚款,而且还会影响企业的形象,所以,还是先把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好,再去运营企业网站风险更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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