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进行微小企业税务方面处理的时候,对于不少企业来说,是会出现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的,那么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事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联贝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国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 国营企业所得税是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并直接调节企业利益的一个关键性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对国有企业不征所得税,而实行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的制度。
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预缴税款。
(二)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经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明确,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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