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就一劳永逸了?就可以放在一边不闻不问了吗?当然不是,商标的价值是在运营中不但增加的,如果企业不运营商标,不让消费者认识企业的商标,那么商标的价值自然就体现不出来,更何况商标三年不使用就会被撤销。
商标撤三,是为了让商标具有流通性,企业如果防止商标撤三?那就是及时的使用商标,商标不使用就那不出证据驳回商标撤三的决定,企业的商标自然就会被注销掉,到之后,企业怎么办?
从本质上讲,商标的使用应该是具有商业意义的使用,因此企业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作的权利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只有在实际的商品、服务交易中产生的使用证据材料才具有证明力。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首先要符合以下要求:
*、证据材料上要有被申请商标的标识。否则,不能证明被申请商标的使用情况。
第二、证据材料上要能够显示出被申请商标的使用者。
第三、证据材料反映出的必须是将该商标使用于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上。
第四、证据材料必须是在所要求的连续三年期间内产生的,即从申请撤销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第五、证据材料必须是原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一般而言,商标使用证据常包括:企业在所要求连续三年内标注有企业详细商标名称的交易发漂、签订商标注册号和名称的相关合同、电视或者报纸广告或者其他广告证。
商标是企业的知识产权,越是好的商标,越是群狼环伺,企业如果拥有好的商标却不使用,就像是拥有金山却不得其门而入,没有任何用处,而这座金山也随时被他人抢走,成为他人的财富。
想要防止商标撤三,就要及时使用商标并保留好使用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维护企业的自身权益,如果你的商标被撤三,企业没有使用过的证据,那么,你的商标就会被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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