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实务中,分公司需要进行注销的,其相关税务也要进行注销,那么,分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联贝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分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三)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五)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六)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七)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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