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这8个非居民税收业务问题要注意

联贝财务02022-02-21 01:33:370

为充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阻击战,拥护各金融业复工复产,针对外省税务主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的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有关非房屋业务情况,税务总局羽毛了非居民税收优惠政策及简便化措施,编纂了《疫情防控期间非居民税收业务问题解答》。主题如下:

1.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是否是可以珍惜国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都可以同等享受税收部、税务总局发行的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便利办税措施。具体条件可按照相关副本的规定执行。

2.疫情防控期间,境外投资者用县境企业分派的资本再投资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单独投资暂不征收预提可得税政策适用范围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的规定,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境内非全面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行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3号)进一步恰当了相应条件。因此,境外投资者用境内企业分配的利润再投资于境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照上述规定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

3.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是否仅限于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

疫情防控期间,这8个非居民税收业务问题要注意

答:疫情防控期间,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并不可以通过电子税局“非接触式”办理有关税收业务,包括: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关联业务两地年度报告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服务贸易等项目中国政府偿付税务备案、境内政府机构和个人承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开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税务违法行为。对于具体的税务事项及操作规程,非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攻占所在省级税务机关电子税务局查询并在线办理。

4.疫情防控期间,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外汇税务备案后,还须要到办税服务厅收据吗?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国内范围内达成多媒体办理。境内机构和个人可以登陆所在省份电子税务局,考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模组,填写合同项目等备案资讯,同时上载建物企业证件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系统票据出示,确认无误后提交到电子税务局,方能生成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完成税务备案电子化操作后,备案信息可在税务主管、付汇银行间共享,备案人不必到办税服务厅读取装订备案表盖章,即可到付汇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5.疫情发生于以来,企业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并进口口罩等防疫物资,该业务对外付汇时也需要办理税务备案吗?

答:进口口罩等防疫物资对外付汇属于货柜贸易项下,不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外汇资金涉及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报酬、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上铁路运输费用的,无需办理和提交税务备案表。因此,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口罩等防疫物资过程中产生的境外佣金、国际运输费也无需对外支付办理税务备案。

6.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个人在境外为境内企业采购防疫物资取得的收入,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附近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出任、全职、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物出租给资产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转让境内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企业、直属机构、其他有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借贷、股息、红利。”因此,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外籍个人在境外为境内企业采购防疫物资取得的收入为境外劳务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疫情防控期间,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缔结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涉及心灵扣缴事项的业务合同后,还需要去办税服务厅办理合同备案或者上报合同资料吗?

答:不需要。合同备案登记早已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文件征集)规定的。2017年12月1日起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废止了国税发〔2009〕3号文件,取消了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每次签订涉及源泉扣缴事项业务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和《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名单》。扣缴义务人除自主选择在申报协商缴应扣税款前报送有关资料外,没有需要办理该项合同备案手续。

8.受疫情负面影响,按次申报的非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申报困难的,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答:对于按次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依法申请延期申报,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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