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我们要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法治化保障市场化、促进国际化,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开放水平,赋能高质量发展。
切实推动适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创新,营造公开透明、高效平等的市场化环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破除制约市场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用制度规则来固化改革成果,提升顶层设计的引领性。优化和夯实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则,适应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竞争强度、竞争方式、竞争格局,加快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探索制定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管规则,为高质量发展释放新动能。
切实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深刻领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刻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服务。充分发挥法治监管保障作用,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破解难题、防范风险的能力,以科学的立法、严格的执法、大力的普法推动事业发展、护航美好生活,为各类经营主体活动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努力实现法治监管有据有序有果有为:梳理权责清单、明确法定职权,做到有据;坚持程序正义、规范执法监管,做到有序;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做到有果;坚决破除“准入不准营”、市场退出难等隐形壁垒,做到有为。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完善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差异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完善监管信息实时归集、科学分析、广泛运用工作机制,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切实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营造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国际化环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向心力,增强国内大循环内需潜力和对外吸引力,积极有序推进市场规则国际接轨,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公共服务便捷度和企业信息透明度,吸引更多国际资本、项目和人才来中国投资发展,落地生根,高水平“引进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国际国内竞争规则对接和政策协调,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区域商贸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深入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成为高标准国际规则的参与者和引领者,支持和鼓励我国资本和企业高质量“走出去”。主动参与计量、认证认可、竞争政策、特种设备等领域国际治理,不断增强我国在相关领域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接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提供支撑和保障。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