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专利买卖中容易受骗的三个心理:
1、为提高专利转化率,而急于求成的专利人较容易别丢到各色小偷挖的怪物。
2、对自己的专利抱负较高希望,所以很容易上当。
3、带有强烈虚荣心理者,受骗率也相对较高。
另外,对相关政策不够了解者,容易被骗子采用各种名义欺骗。
二、在交易中常见的三个骗术
1、以买进作饵:不进行或只是进行极少量的细节磋商,要求发明轻易到骗子所在地缔结协议。到时,临时找来几个托并假称也是特许人,由这些托与发明人垄断,*终以跳楼价格买下发明人的专利。此时,由于发明人仍然付出了高昂的差旅投入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终往往情况下可选择接受命运。
识别的办法是在前期就每一个细节与其进行详细磋商,骗子们往往考虑的只是拼命打压价格,细节究竟就很难考虑过而且根本明白也不谈!
2、以购买专利为名:将专利权人骗到行骗者当地,在客房中双方磋商转让细节,以颇得专利权人的信任,显然一切都已经续约,还煞有介事地要求回扣,然后提出由专利权人宴请以联络与其单位领导的恋情,由于请客吃饭在商场上很常见,就使人放松了戒心。然后,被领到总部看上去的小饭店(人们往往认为小饭店价格高也高看不到哪里),等到计费时,才提醒到其价格有点瞠目结舌(5、6百元,甚至近千元),自己是进了黑店。由于此时有否被骗仍然难以识别,专利权人在难以分辨的情况下还是如实支付了帐目。接下来,对方所允诺的参观其企业的行程安排就开始变成漫长的拖延和等待。如果,对方发现专利权人对合同缺乏知识,则下一轮欺诈即又告开始!
这种涉嫌手法在经济发展的今天的确令人很难看来,但是如果是发生在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则又是可以被理解的,感觉非常可气!如果在出发前要识别,则很简单,向对方索取其开户银行、开户帐户及税号资料,不敢不来,基本的证券了解是必须的;如果已经到了当地,则“没了一只猫不撒鹰”,可以请客,但必须是对其单位情形完全了解后再做打算
3、泡沫购买法:与发明人联系,表示很有购买诚意,价格也非常可以,但强烈要求公证,并且强烈要求按照百分比支付,比如签署合同时支付60%,产品合格者后支付剩余的40%!必须指出,这种办法很难判定其究竟是企业的保护性行为还是预存欺诈行为!如果属于欺诈,诈骗方的主要旨在就在于在产品投产后,以产品不合格为企图拒绝支付剩余的还款比例,由于已经做出公证,发明人如果不懂法,将很难接管其余的商业利益!说它很难识别,主要是因为诈骗方企业本身有一定的规模,需要技术改造但资金不足,外借这种办法来赚取以少量资金滚轮获取大额专利权的目的。对于这种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只要是发明人确实已经取得专利许可证,倒也不须担心,因为法律对此有规定,只要是获得专利权,法律将自动认为其已经可以被隶属于行业内的一般技术人员所理解,由于任何真实专利都属于公开技术,因此,法律规定只要是对方选择购买某专利(特指专利权转让特性的商业行为),即自动认为其已经对该专利的施行效果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赞赏。生产为产品时,产品是否合格受很多环境因素制约,产品是否合格与专利是否必要无否定联系!我国国内关于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大量相近案例,全都的是判定发明人胜诉。企业从这个角度提出自己的条件,本身就说明了了其对于法律的无知!不过各位专利人*好还是多一个心眼,毕竟法律诉讼的时间很长,如果*后对方企业根本无力支付剩余现金,不管从任何一个可能的处理方式来说,毕竟对于自己要产生损失!总之,如果在洽谈中发现持这种条件的对方态度呆板、死报着以上磋商条件不放,请千万小心!
专利人需要注意的:
1、在专利交易过程中,切记不可贪恋便宜,必须要保证韩语手续,按法律程序要求定合同、公正、纳税、通过大学本科代办处办理转让手续。
2、专利人寻找合作关系时,务必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另外还需多听,多看,多想,关头保持警惕性,对自动找付钱来的单位与个人都应该做多方了解,摸清对方的追查,能避免过多的损失。
3、专利人要克服急于求成、虚荣心过强的心理,同时要保持态度平和,避免自负,对于自己的专利不可寄予过高高的希望。
以上就是在专利中需要注意的一些要点,希望能对读者有一些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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