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客户询问,自己家的公司需要在外地注册了一家分公司,以便扩大业务规模,但是不知道注册分公司与注册普通公司的流程有哪些区别,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让很多客户感到困惑,今天联贝财务为*统一讲解下注册分公司和注册普通公司到底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第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第三:总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第五: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第六: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第七: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总的来说,注册分公司和注册普通公司之间的差别只有一个,那就是注册分公司时,这家分公司的名称上必须要有上级公司的全称才行。
其他的像是营业场所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就行,都和注册普通公司没什么差别。所以说,如果你想在全国范围内扩展业务,仅仅注册分公司这件事并没有太多难度,当然如果想省事,全部交给联贝财务来办理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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