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名称变更分为以下几种,名称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见说明1)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表内填写); 4、《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1份); 5、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见说明2); 6、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见说明2); 7、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见说明2); 8、需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名称变更;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见说明1)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表内填写); 5、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6、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变更证明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
深圳扶持创业专业为各创业者提供免费深圳公司注册、公司变更,深圳记帐报税、注册前海公司、深圳代办营业执照、申请一般纳税人等一站式工商注册服务,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深圳注册公司就找 集并主持了会议,该企业的*大债权人是乙市的贸易公司,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丙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此后经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作出裁定宣告该国有企业破产,破产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并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触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络,以便删除。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