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外国投资者在我们国家投资屡见不鲜,部分投资者已经设立了企业。那么针对外来投资者到底要怎么做呢,相关外商独资企业基本政策的内容有哪些,联贝财务针对这一问题为*进行分析。
依据1986年4月1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基本政策和原则是:
1、为了扩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开展,中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企业,维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2、设立外资企业,必需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开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其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中国禁止或者限制在某些行业中设立外资企业。禁止或限制外资企业的行业,包括军事工业、邮电企业、文化企业等。
3、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取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维护。外资企业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纪,不得损伤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外资企业法》还规定,中国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状况下,依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对外资企业按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时,给予相应的补偿。
4、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检查批准。外资企业须在检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撤消其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投资状况,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检查和监督。
5、外资企业的生产运营方案,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6、外资企业必需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依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责令其中止营业,或者撤消其营业执照。
7、外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能够申请享用**、免税的优惠待遇。将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能够申请退还再投资部分已交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
假如外国投资者有意在中国投资设立企业就必需对上述外商独资企业基本政策的条款有详细了解,想知道更多内容的您可以登入联贝网站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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