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怎么减少资本

联贝财务02021-10-28 16:26:190

《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内容解析了很大的改动,理论上讲一元钱也能够注册公司,但实践中并不是这样,但公司注册资本是能够减少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联贝小编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公司内部决策

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计划。依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则,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计划。

然后,由股东会来行使决议权。依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七)项及第44条的规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决议权在股东会,并且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减资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不是股东人数的多数。

另外,依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称号以及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属于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正公司的章程。修正章程也须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普通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会被一并讨论和决议,由于这是两个相依相连的问题。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誉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因而,在减资时需要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8条规则: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需实行的法定责任,违背该责任就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5条规则,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公司法规则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矫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债权人维护程序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在选择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请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回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刻清偿债务。

5、法定减资额度

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能够依据需要自由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决议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维护以及公司展开业务的需要,我国公司法规则: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额。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到达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的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并经历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交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6、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80条第2款规则,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下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做了愈加细化的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需要减少资本,是要经过一系列程序的,而且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必需依照程序办理,否则是不允许减资的。所以,需要法律帮助的,小编建议到联贝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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