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分公司可以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民事责任*终由公司承担。分支机构可以注销,那么分支机构注销是否被视为撤销处罚?联贝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注销是否视为撤销处罚。
对分公司进行处罚后,分公司注销的,不视为撤销处罚。对分公司的处罚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先由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注销程序的完整步骤。
(1)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与一般公司注销不同)应由其所属公司决定并签署。材料应提交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提交工商登记机关。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与此同时,还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分行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不需要。
根据以上分析,对分公司进行处罚后,分公司要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完成对分的处罚。分公司未处理的,由公司承担处罚。因此,分公司注销不能视为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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