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了为公司缴纳社保的时间,下个月补缴就好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公式为:滞纳金=欠缴金额×0.5‰×欠缴天数。
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发现后应及时办理补缴业务,避免产生更多滞纳金及影响社保权益享受。
一、举个栗子
1、某用人单位2021年6月份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为10000元,至6月30日止未按期足额缴纳,如其2021年7月1日前来缴纳,则应缴纳10005元,如其2021年7月2日前来缴纳,则应缴纳10010元,以此类推。
2、某用人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申请为某员工补缴2021年4月份的养老保险费,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为900元,则截至6月15日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为:900+900×0.5‰×46(5月1日至6月15日)=920.7元。
二、怎么样进行补缴?
1、 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补缴业务需先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相关补缴政策建议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咨询热线:12333或12345-5)。
2、申请通过后进行扣款
申请通过后,税务部门将进行扣款。缴费人无需前往税务部门缴纳,但需确保社保缴费账户有足够余额且银行扣款协议有效。
3、自行缴纳操作方法
确认补缴申请通过后,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深圳市微信税务局、@深税或全市任一办税大厅(第二税务分局除外)等渠道办理。往期补缴数据有效期为5个自然日,若缴费人未在该期间内完成社保费补缴,则需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申请办理。
为避免社保费逾期缴纳,请留意以下几点:
1、批扣期间确保社保缴费账户有足够余额且银行扣款协议有效;
2、如近期因注册地址变更发生了主管税务机关变更(跨区迁移)的,请及时留意是否与新主管税务机关签订了有效的扣费协议;
3、批扣期间请留意缴费短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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