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和勒令虽然只有一字之差,毕竟千差万别,所以联贝留意您:如果能注销,千万别被注销了!
(一)企业自我实现不尽相同。吊销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是工商政府机构的要求犯罪行为,对于企业而言是状态的;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的主动行为。
(二)两者的法律物理性质不同。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因依法而避免的一种惩处;而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暂停的一种长时间法律行为。
(三)两者的法律风险不同。民事本体会籍全面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营主体资格被被迫褫夺,只能进行经营社会活动,但是法人主体资格长期实际上,仅中断整肃范围外的一切活动。企业被注销营业执照后,法人主体资格已意味着,已没有人民事权利紧凑性和民事行为能力。官司主体资格方面: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兼具诉讼主体资格,并能以企业为名积极参与诉讼,企业被注销营业执照后,不能作为诉讼主体。
(四)行为结果不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有不太可能失去营业,但是企业被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已灭失,不可能恢复。此外,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出席人和必要职责人助长一定的容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3年之内不得使用。《商法》第57条规定,兼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行政处罚应负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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