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能否税前扣除?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联贝财务02021-12-05 20:30:010

公司制作纪律,有权职员在日常工作中使用个人列车出现的煤油费、停车费、维修费、过境费等车辆费用,在公司上层付清,员工报销的该之外费用应该必须缴纳个人可得税,公司发生的该部分费用能否在结算支付。

私车私用能否税前扣除?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厦门税务:根据《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秘书长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拿下税收有关的、不合理的收入,还包括价格、费用、税款、人员伤亡和其他支出,呈文在测量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隐含的其他支出”。

私车公用,如长期存在专营(签租赁合同),且取得租赁发票,房租、汽油费等相关费用可在公司税前列支。车主前夕发生的保费和过河年费,即使车辆不能私人也发生,不不属于因租赁而发生的费用。如不属租赁(包括返还分享公司使用),则相关费用予以税前列支。

若合同契约,汽油费、停车费、维修费属于车辆租金收入的一部分,该部分收入应原属租金收入,按“遗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该部分不属于租金收入,是公司在生产经营社交活动中发生的,由员工先缴纳,再报销的费用,则不作为个人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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