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要申请破产也是需要有条件的,那就是企业必须是在经营严重亏损,还有就是企业没有办法清到期的债务,那如果我们达到这两个条件应该如何申请破产呢?联贝小编带来了具体的内容介绍,一起来参考下吧!
.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公司经营不下去,申请破产流程如下:
1、股东会作出散伙公司的决定。
2、十五日内创立清算组,逐渐结算。
3、清算组理应自创立之日起十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六十日本质报刊上公示。债权人理应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单的自公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审报其债权。
债权人审报债权,理应表明债权的相关事宜,并给予证明文件。清算组理应对债权开展备案。在审报债权期内,清算组不可对债权人开展偿还。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定编财务报表和财产明细后,理应拟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
公司财产在各自支付清算花费、员工的薪水、社会发展保险费和法律规定赔偿金,交纳所欠税款,偿还公司负债后的剩下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照公司股东的注资占比分派。结算期内,公司续存,但不可进行与诉讼不相干的生产经营。公司财产在未按前述要求偿还前,不可分派给公司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定编财务报表和财产明细后,发觉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债务的,理应依规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破产后,清算组理应将结算事务管理交接给人民法院。
6、公司结算完毕后,清算组理应制做清算审计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并申报公司备案机关单位,申请办理销户公司备案,公告公司停止。
《公司法》*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定编财务报表和财产明细后,理应拟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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