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销售发展下,青浦商标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心,但是因为青浦商标注册更为误会,申请留下来无需一年的时间,所以就由老板允许进行出售青浦商标。今天呢,联贝小编就来给*讲讲关于商标转让的五件事情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已提交申请并丢掉上诉通知书但尚无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获注册的商标可能未知被驳回的可能性,转让在此之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集中于到受让方。
二、知会了解商标的法律被动分别从商标的有效性、使用年限、许可情况、质押或无限期、减法转让的情况来研究
1、转让商标是否为有效商标在招聘到一见钟情商标想购买的时候,应先在商标局部落格上查询该商标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了解该商标是否存在、被撤销或被注销等情况。
2、查询核实商标的使用年限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的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需要重新使用的,商标注册人不必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此后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开放日。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对于转让处于续展期或者宽展期的商标,双方都要想到反驳在合同中婚约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该商标若已经过了宽展期,那这转让是核准不下来的。
3、转让商标的许可情况受让方要了解明了转让方是否在转让商标在此之前有无许可给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标。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争端案情适用法律若干疑虑的说明》第20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载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商标被转让后,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依旧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会诱发不利影响。对于转让在先被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商标,转受让双方*好就此问题签订协议以尽量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商标是否被质押或冻结转让之前,受让方需要重视转让商标是否已被质押或冻结。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和质押期内,予以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
5、商标是否已被重复转让为了索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重复转让商标的诈骗策略来忽悠时机利用商标证书的受让人。因此,受让人需要调查转让人获取的商标注册证书的确实以及调查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名称与商标局官网上的申请人名义是否符合。
三、并不相同或者近似于的商标
应当逐一办理转让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家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不应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欠佳影响。否则,商标转让的申请不能被商标局核准。
四、转让双方的相关证明副本是否有效
1、转让双方提供有效的资料如果双方便是公司,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敬礼公司是正常经营的。如果是转让双方或单方是个人的话,需要提供有效的通行证复印件。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丧生,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退。
2、商标的地址及企业名称未同步变更将致使商标转让驳回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主管机关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及地址不大变更,但未办理过商标变更手续的,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后,商标局会要求仍按遗著,若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将会对转让未获核准或者当作抛弃。营业执照的数据需要与商标证的信息相一致,因此转让方的营业执照或地址有所变更的,应同时把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或企业名称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办理会导致商标转让申请被驳回。另外,转受让双方方盖章或收据需要与申请商标时的盖章或签名相符。
五、是否提交公证书?在现在的商标转让评量中,商标局已不禁止要求提交转让公证书
当审查员在审核转让时忽视转让方的签订或者盖章与申请时不符或存在嫌疑的其他情况,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提交公证书。商标转让*好是去公证处做商标转让声明书的公证,特别是因商标买卖而做的转让公证,公证可以证明转让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主体会籍合格,利于知情权商标买方的合法性权益,加强双方的信任程度。通过公证,可以推广公证相对人在转让商标时的谦逊信用,防止欺诈、防止不道德转让的发生于,必要避免损失,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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