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设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后不能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可以改变股东吗?联贝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限责任公司吊销执照能否改变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需要解散清算,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生存,但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股东变更不是经营活动,可以变更股东。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权转让的,从其规定。
*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
*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支付欠税,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根据规定,公司在解散清算期间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股东变更不是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因此公司可以在清算期间变更股东。如果需要帮助,读者可以咨询联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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