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胡老师的一直支持!我也很希望当面感谢。又来打扰您了。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一家专门开便利店的公司。目前成立了外商独资企业M公司。第一种方案,设M为总公司,之后陆续成立由M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上海A公司,苏州B公司,杭州C公司,重庆D公司,用于在各地区的开店。这种情况下是不是M公司就可以不发生业务。子公司都是自己申报,那母公司就长期0申报了可以吗?第二个方案,用M公司直接经营上海地区的开店业务,同时M再全资投资苏州B公司,杭州C公司,重庆D公司。。。请帮忙分析一下,在工商上,税务上,等政府部门,以及财务的做账上面哪个方案比较合适,简单呢?谢谢胡老师[玫瑰],其实这个M就是上次你给我解答的wfo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