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这样纳税筹划方法可行吗

精帖税务筹划已解决问题
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1-01-06 03:51

公司组织形式筹划案例
案例
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1月拟投资设立--公司,预测其当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3万元,假定A公司当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00万元。现有两种方案可供参考: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向A公司分配利润2万元;二是设立分公司(假设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请作出选择。
1.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下集团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3X20%=0.6万元;
A公司缴纳的所得税=100X25%+2:(1-20%)X(25%-20%)=25.13万元;
集团公司整体税=0.6+25.13=25.73万元。
2.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总公司的所得税税负:
A公司缴纳的所得税=(100+3)X25%=25.75万元。
3.比较A公司的整体税负,设立分公司的所得税税负比设立子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多0.02(25.75-25.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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