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第43号第三条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按财税2016第140号第7条规定在计算销售额时可扣除的有土地价款和拆迁补偿费用,按43号文的规定这二项费用在抵扣了销项税额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要以开发成本中剔除,不计入扣除项目,更不用说10%的扣除和20%的加计扣除,是这样理解的吗
公司购买二手车需要什么手续材料吗?
建筑施工挂靠资金流问题
工程公司材料的汇集问题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问题
请问这符合税法规定吗
引进人才安家费个税政策、税收筹划咨询
股权转让与新人入股的变更有哪些手续
债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全年一次性奖金,还需要计提吗?
股权转让及新入股股东的变更手续与税务工商对接的注意事项?股东出让人收益
总经理、董事长
市场总监
财税销售经理
资深财税专家
高级建筑师
高级HR顾问
更多财税服务
什么是公司股权变更 股权特征有哪些?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选择?
公司注册名字有什么要求?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有哪些服务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现场吗?
注册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更多财税知识
问答首页
在线咨询
我要提问
电话咨询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