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资料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报市财政局核准、发给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1、申请部门须先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2、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须持有《会计证》,其中至少有三名从事财务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并提供个人简历和工作单位证明,兼职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提供允许兼职的有关证明;
3、代理记账业务的法人代表必须是中山户口的专职人员,并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4、经营状况良好,内部制度健全,具有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需的场地、必要的办公设备、资金等基本条件。
希望可以帮到您!
引用资料:代理记账业务存在哪些呢?
解决时间:2021-07-0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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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含有“代理记账”业务,没有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添加经营范围;
2.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有3名及以上转至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含有“代理记账”业务,没有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添加经营范围;
2.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有3名及以上转至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您好,要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