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与实际工作地不是同一处的人员,实际工作单位是以工资形式发放工资吗?还是以劳务形式发放呢?以劳务发放个税太高了!如何筹划,对于有多处工资这样的话题,是如何才能得以成立呢,怎样才算是多处工资呢。求高人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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