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驾驶员培训学校,收取的培训费,税务局认定只要收钱就算收入,但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办法地四十五条说: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为签订书面合同,为服务完成的当天。我们是否可以培训结业的当天确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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