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收入不均时如何进行税筹?
【例】 某纸业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种纸张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公司共有员工50人,每月工资4 000元。2012年年终,公司经理鉴于该年生产经营效益不错,决定给每位职工发放年终奖金15 000元,并拟定以下三个方案:
方案一:12月份一次性发放。
方案二:12月、1月分两次发放,每人每次7 500元。
方案三:12月、1月、2月分三次发放,每人每次发放5 000元。
那么,哪种方案更有利于税筹呢?
答: 本案例涉及奖金的发放问题。
如果采用第一种方案,则12月每人应纳税额为:
15 000×3% (4 000-3 500)×3%=465(元)
2013年1月和2月每人共缴纳税额为
(4 000-3 500)×3%×2=30(元)
以上三个月每人缴纳税额为495元(465 30)。
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案,则每人12月应纳税额为:
7 500×3% (4 000-3 500)×3%=240(元)
2013年1月每人缴纳税额为:
(7 500 4 000-3 500)×20%-555=1 045(元)
2013年2月每人缴纳税额为:
(4 000-3 500)×3%=15(元)
以上三个月每人缴纳税额为1 300元(240 1 045 15)。
如果采用第三种方案,则每人12月应纳税额为:
5 000×3% (4 000-3 500)×3%=165(元)
2013年1月和2月每人共缴纳税额为
[(4 000 5 000-3 500)×20%-555]×2=1 090(元)
以上三个月每人缴纳税额为1 255元(165 1 090)。
可见,第一种方法纳税最少。对于年终一次性奖金,没有必要进行收入平均分摊来减少税负。第二种和第三种比较可知第三种纳税更少,对于不属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奖金收入,平均分摊将有利于降低税负。
引用资料:公司注册地址如何选 要满足哪些条件
解决时间:2022-01-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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