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经营范围里有的内容都可以开票,但前提是需要带执照原件和公章到税局窗口核定征收品目。
您好:
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项目原则上都可以开具临港新区发票,但要看企业开票项目及行业是否已在税务做税种核定和备案,完成的企业可以正常开具临港新区发票,否则不能开具发票。
是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内的都可以开票,想开票的时候上国税网看下有没有这个开票的税种,有就可以直接开,没有的话带上执照到税局征收品目。
如果公司长期从事该项业务,且经营范围中没有这一项,属于超范围经营,建议公司的相关人员及时到工商局去办理增项业务(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另外,根据《临港新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临港新区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上述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一项时,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可以开具为加工费,并依法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