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嘉定有家公司,现在面临破产情况,现在怎么办理注销的登记?
您好,深圳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引用资料:新办企业想不记账报税,还是先看看税局会你罚多少钱!
解决时间:2022-02-2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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