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引用资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能为企业带来哪些优势
解决时间:2022-03-29 19:36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年报逾期怎么办?
已经支付完的订单,在哪里可以看到?
扩大经营范围网上提交后,后期办理还需要办理什么
住宅地址可以开银行基本户吗?需要什么资料,如何配合
如何编制科目汇总表,怎么通过科目汇总表整理出其他报表?
上海公司交社保怎么扣除的?
入驻商务秘书地址怎么办理,如何收费
设立外资公司流程
职务开发软件和非职务开发软件怎样界定?
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总经理、董事长
市场总监
财税销售经理
资深财税专家
高级建筑师
高级HR顾问
更多财税服务
什么是公司股权变更 股权特征有哪些?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选择?
公司注册名字有什么要求?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有哪些服务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现场吗?
注册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更多财税知识
问答首页
在线咨询
我要提问
电话咨询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