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资料:
1.外国(地区)企业对原首席代表的免职文件和新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新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同一个首席代表
2.新首席代表的简历
3.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登记证
4.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5.需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解决时间:1970-01-01 08:00
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1、提供申请书
2、公司所在地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
3、授权书
4、常驻代表的履历及护照复印件
需要提供
1、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2、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3、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4、资信证明
5、申请书+委托书
6、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外国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
1、申请书;(我公司可提供格式)
2、公司所在地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2份(需经中国驻当地的大使馆认证或当地政府证明[并附翻译件]),香港公司提交注册登记证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3、公司的银行资金信用证明原件;
4、授权书2份;
5、各常驻代表的履历、护照复印件、大一寸彩照1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