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撤销复审环节,需要对商标局所列举的相关信息进行理由陈述,并列举证明文件。
引用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解决时间:2022-07-01 18:42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无实体网店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及材料?
一个人做股东的公司有什么风险?
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请问一下公司股东退股需要怎么办理?
旅行社经营范围怎么写?
内资公司怎么转外资公司
上海分公司需要清算报告吗?
什么票据可以做账?
年报是什么?怎么申报?
总经理、董事长
市场总监
财税销售经理
资深财税专家
高级建筑师
高级HR顾问
更多财税服务
什么是公司股权变更 股权特征有哪些?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选择?
公司注册名字有什么要求?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有哪些服务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现场吗?
注册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更多财税知识
问答首页
在线咨询
我要提问
电话咨询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