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只需向税务机关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第六条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八条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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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去税务局填写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税务机关登记之后即可。
二、设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
三、申请条件:
(1)、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除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备有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件。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正常工作时间,属地国税办税服务厅。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升级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程序
根据规定,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一、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
增值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之前,应依照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自我鉴定。在自我鉴定之后,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一)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预计开业当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于第一次达到标准年份的次年的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四)不在同一市、县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在总机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申请办理认定的程序
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般要经过下列程序:
(一)提出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义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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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做三方协议和存款账户备案
2.财务负责人不能与法人一致,如一样需做变更
3.登录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功能导航】-【登记/认定/优惠/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提交申请,等税局审批
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的流程为:
1.首先,要确认有没有开对公账户。
如果开了对公账户,则确认有没有在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做银行庄户备案报告;
如果没有开,则应先开对公账户,然后在电子税务局签扣税协议(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银税三方协议),然后再做存款账户备案(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备案)
2.为了以防万一,在申请一般纳税人之前,最好先把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变更一下,做到法定代表人and财务负责人and办税人员不是同一人;
3.当前面的手续通过之后,则用实名账号跟密码登陆电子税务局申请一般纳税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4.当一般纳税人申请成功之后,要做一个票种核定申请(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可以同时核定专票跟普票,同时也需要增加一个购票员,购票员需要有在国税网实名认证。
5.当票种核定申请通过之后,就用法人的实名账号密码登陆电子税务局,然后绑定增加的那个购票员,还要绑定一个办税员,购票员和办税员也要实名登陆去确认绑定,他们可为同一人;
6.然后就可以约号去税局买税盘,发行税盘,申领,领取发票了。(ps:发行税盘要办税员发行,同时办税员名下不能有非正常公司,也不能频繁绑定,解绑公司;否则这个办税员不能发行税盘。)
首先也是必须的一点有对公账户
登录电子税务网签三方协议-银行账户备案-做一般纳税人登记-账户备案下来后-做票种核定-去税务局买税盘-领发票
被责令成为一般纳税人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都是同样操作
先变更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法人不能是同一个人)-申请一般纳税人(审批下来后公司就是一般纳税人了)-核票种-增加购票员-买税盘-发行税盘-买发票-发票领回来之后自开发票(一般纳税人只能自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