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清算结果的处理

联贝财务02016-10-21 00:00:000

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撤销的事业单位,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4)合并的事业单位,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新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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