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商公司设立中,不知道*是否知道外商独资企业设立要哪些材料?针对这一问题,联贝将告诉您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根据其不同情况,其审批需要提交具体材料。希望下面整理的知识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所需材料:
1.直接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外资企业章程;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书;
(5)投资者信用证明文件;
(6)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和发改委(经委)部门的批准意见;
(7)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候选人)名单;
(8)设立董事会的,由投资者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9)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需要资产评估报告;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提供进口设备清单;
(12)两名或两名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应当提供签订的合同副本备审;
(13)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文件的,应当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4)企业住所证明(如租赁协议及其产权证明复印件);
(15)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6)申请材料真实性确认书;
(17)区(市)县商务部门转报意见。
2.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并购(股权并购):
(1)境内被并购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
(2)项目申请报告及发改委(经委)部门的批准意见;
(3)被并购国内股东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涉及国有资产投资的,应当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并购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
(5)外国投资者购买国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国内公司增资协议;
(6)近财务年度被并购国内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资者主体资格证书;
(8)并购境内公司投资企业的说明;
(9)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并购国内公司职工(含退休人员)安置计划。工会通过文件并报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11)并购国内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12)收购国内公司原章程;
(13)并购方就被并购国内公司债权债务处置达成的协议;
(14)由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委派书;
(1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登记批准通知书》;
(16)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
(17)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需要资产评估报告;
(18)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文件的,应当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9)并购当事人是否有关联关系的证明;
(2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21)申请材料真实性确认书;
(22)所在地区(市)县商务部门的转报意见。
上述就是对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审批要哪些材料内容的简要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知识需要了解,联贝还提供在线知识咨询。欢迎咨询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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