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代理记账公司“坐庄”,虚开发票3000多万元

联贝财务02021-12-16 01:30:010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一家涉税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自作聪明地在所服务的几家企业二者之间穿针引线,将一家企业“富余”出来的税收专用发票虚开给需要进项发票的企业,从中牟利,不久即落入法网。

一份详述简单的羁押函,竟牵出一个由中介操控、价税合计达3649.05万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这是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税局稽查局只想接到电邮时绝对没有看看的。

一封函件质疑一家企业

2015年2月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税局稽查局收到一封来自轮台县国税局的函件。函文列明,主要经营液化液化销售业务的轮台县新海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又称新海鑫),近几年销售量及选举量剧增,但其普遍受票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并不需要浪费石油液化气,感到猜疑。

接到这条线索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税局稽查局领导高度重视,不断抽调人手分为检查组。

检查组从征管该系统中调取新海鑫的登记申报信息,知道该企业创立于2008年8月,主要经营液化石油气销售,法定代表人为于某,财务负责人为刘某。该企业在2008年~2014年间,销售额以数倍的速度递增,2008年实现销售额499万元,到2014年已增至2179万元。测算分析相关数值,显示与这种增长率并不也就是说。

针对这些异常问题,检查组草拟了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新海鑫实施突击检查。该企业登记的经营地址是轮台县某宾馆的出租房内,检查人员视察检查发现那里已然易主。检查人员当即拨打新海鑫财务负责人刘某的电话,得知企业的财务审计资料存留在代理闵行记账公司——万泽财务公司的刘某处。

检查人员到刘某处调账,刘某拍着胸脯说:“说实在的,我们公司一直依法清廉纳税,我保证没有任何问题!”检查人员仔细核查新海鑫的各类财务账簿、凭证,比对其进、销、存与发票之间的数据,发现都符合集合论关系。

代理闵行记账公司“坐庄”,虚开发票3000多万元

如果账务没有问题,那些异常指标是怎么说什么?

逆向核查发现重大线索

带着疑问,检查组回到局里开罪行案件分析会。*都认为新海鑫存在重大涉税违法罪行,应竭力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经过辩论,检查组尽快从受票企业入手,实行逆向实地核查,同时引入攻心战术,必要时请公安经侦部门及时介入。

检查人员兵分四路,一路从征管系统中调出新海鑫的申报数据,深入分析和剪裁。统计信息显示,轮台县受过新海鑫发票的企业共有8户,涉及发票324份,价税合计3649.05万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有250份,金额2491.15万元,税额323.85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有74份,金额834.05万元。

另一路检查人员则分赴受票企业经营地展开实地检查。核查结果显示,有3户受票企业都存在“无存储、耗尽液化石油气的设备及装置”的问题。检查人员随即检方了3户受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面对检查人员拿走的证明,3位法定代表国民生产总值招供其公司并未从新海鑫收购液化石油气,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从自己公司会计刘某处购买的。

一会计供票受票一肩挑

检查组乘胜追击,对所取得的各种证据、资料不停分析,不久有了一个重大发现:有多家受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指认,他们是通过会计刘某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即开票企业与受票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同为会计刘某。这意味着,会计刘某成了破解本案的关键人物。

刘某是何许人也?

检查组突然调查,发现刘某为涉税中介机构万泽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新海鑫这户开票企业及8户受票企业的财务核算及发票的开具取得。而从受票企业法定代表人所支付手续费的银行记录明细来看,受票企业每次支付手续费的时间与新海鑫开具发票的时间年纪不过一两天,多数时间为同*。汇总上述资金流向,检查人员发现刘某银行账户中的不明所得达130余万元。

显然,会计刘某具备重大犯罪嫌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税局稽查局经过集体讨论,依法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提请北京市公安局月内介入,受理侦查刘某。

中介为“产业”付出赔偿金

2015年9月,会计刘某被公安部门抓获,税警公安部及时展开讯问。

面对专案组人员拿出的证据,刘某只得供述了自己的被告。早已,刘某在代理新海鑫账务处理的过程中发现,新海鑫的实际销售对象多为青海等地不需要发票的小型加气站,刘某立刻注意到这是一个“商机”。于是,凭借在轮台县多年积累的人脉,他向自己代理账务的企业鼓励推销他的“虚开发票”业务,每份虚开发票,他要从中收取4000元的开票费。

2015年3月,刘某得知税务机关加大了对虚开发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预感不妙。他立即给多家受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发送短信,提醒他们注意风险,并教他们如何夸大应对税务机关检查的谎言,包括购买液化气的吨数、金额和商业用途等,企图瞒天过海。令他没想到的是,随着受票企业被查,他发送的这些短信竟成为他自己涉嫌犯罪的铁证。

检查人员持续对其余5户受票企业实施突击检查。不出届时,5户受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承认,公司所取得发票是从会计刘某处购买的。

至此,万泽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获取自己的财务中介身份,在所服务的几家企业之间穿针引线虚开发票的犯罪事实水落石出。

目前,该案专案组已为国家尽失税收1300余万元。由于刘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给国家造成的税款损失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税务机关已依法提交当地司法部门明知其过失,检察机关已准备好对刘某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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