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便纳税人精细阐释、精准渴望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串流发行《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课税所得税征管疑虑的发函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就有关问题进行诠释。示例跟小编特别节目明白下吧!
自然人私人债权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恰当,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年销售额增加至15万元之前,其他个人实施一次性收取租金内容出租不动产得到的租金收益,特别可在各不相同的租赁期内少于分担,分摊后的月租金未*多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必要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共有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部分适用政策应视不同现象而定。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相关纳税人在不动产座落在缴交增值税的事务。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可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
不一定,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40万元,则有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免税新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利息;
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两季销售额45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须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因此,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相符究竟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遇见爆发销售不动产的性行为,必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督导。
因此,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之后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具备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主管机关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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