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事业在2019年2中旬申报期已音源了职工通过个税APP、WEB端考生的专项预设扣除数据库,3月份还必需得以下载吗?
答:需要重新下载。如果员工新填上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修改了以前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员工*新填报的信息计算出来并预扣个人获利税。为保证员工很难适时、可靠珍惜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在每个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通过扣缴应用程序软件下载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上个月之前下载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生成了可扣除额,计算2019年3月工资酬劳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还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答:需要,这一点很重要。扣缴义务人每次索取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生成可扣除额。在此需要注目两点:
一是,如果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则本月毫无生成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额。也就是说,一月的合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为0,纳税人未来因此不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之前有过常见情况,也绝不会放心,本月点击后,将会生成包含往期可享受的累计可扣除额,纳税人末期未享受的可扣除额在本月可补扣享受。
二是,如果3月份已经发放工资并预扣了个人所得税,在办理扣缴申报之前,如果预扣的征税没有变动,请务必不要再度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防止再次点击后重新生成的可扣除额与之前计算应预扣个人所得税时生成的可扣除额不一致,致使申报时浮现申报税款与实际代扣税款不一致问题。
3、现在预扣支付时使用的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算个税?会不会造成了税负日渐增大?
答:沿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税款时,扣缴义务人要以纳税人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拿下的累计开支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切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年度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率。再度,用累计应预扣预税款额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确定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采用累计预扣法的好处在于,对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在附近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在占多数情况下会正好与全年应纳税款成正比,纳税人也就并不需要正式办理年度汇缴申报,能够大幅度减缓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累计预扣法,对一小纳税人来说,可能会出现收入逐月累计增加后,适用的税率附加提档,纳税人感觉到年初几个月纳税少,*后税额逐渐增加。但从全年看,该方法计算出的每月应纳税额的全年合计数,与按年度宏观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一致的,不直接影响纳税人应享受的财政赤字红利,更不会额外增加纳税人的税负,反而让纳税人享受到了一定的“递延纳税”的红利。
4、员工1月份入职,3月份*次发工资,4月份征期申报1-3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税款时,应该扣除几个5000元?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方式则(出台)》第六条规定,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除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聘用月份数计算。因此,虽然该员工*多只发放了1次工资,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按照其已任职受雇月份数(即3个月)来计算减除费用,也就是说,3月份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15000元。
5、按季申报的经营所得纳税人,4月份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预缴申报?
答:纳税人主要有以下三种申报方式:
一是,个体工商户发展商(不定期定额户除外,总投资)、个人独资企业客户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全称“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二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办税消防人员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协助投资人代办经营所得申报。
三是,投资人或者其办税人员可以赶往被投资单位互换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6、网站顺利完成经营所得个税申报后,如何办理税款缴纳?
答:税款缴纳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个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后,可以考虑银联缴款、证券端凭证缴款,或者通过个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协议的三方协议缴款。
二是,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投资人办理经营所得申报的,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投资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缴款;同时,也可以在办税人员代为申报后,由投资人公布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缴纳税款。
7、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期了怎么办?
答:过期将影响您缴纳税款,因此请在限缴格里历前持《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到银行候机缴纳税款。如果将近限缴日期,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或者扣缴客户端转到银行端查询缴税计算机系统,重新打印凭证办理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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