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贝小编详谈:财务人员应当如何处理“补贴类”费用

联贝财务02021-10-10 01:54:360

“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出差补贴、工作餐补贴……,很多企业都存在。说是补贴,可不完全是福利,它们兼具费用属性。税务以票控税的原则我们不可能改变,所以会计人员在对“补贴类” 费用的处理上精心安排,避免费用薪酬化,平添员工的个税负担。”

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出差补贴、工作餐补贴……,很多企业都存在。说是补贴,可不完全是福利,它们兼具费用属性。在涉税处理上,如果会计做账时记作补贴就要视作薪酬,并入工资缴纳个税。

我个人觉得这种一刀切的处置是武断的,也是不公正的。原因很简单,此类“补贴”兼具费用属性。譬如,公司给员工发放通信补贴,意味着员工个人电话要用于工作交流。一味强调以票控税,对个人不公平,对企业近乎苛责。以交通补贴为例,因为零散、琐碎,企业多不愿实报实销,所以给经常出外勤的员工发放补贴,等于是对交通费打包处理。

税务以票控税的原则我们不可能改变,所以会计人员在对“补贴类” 费用的处理上精心安排,避免费用薪酬化,平添员工的个税负担。下面就举几个例子具体说明。

通信补贴

单位给员工发放通信补贴,兼具费用属性和员工福利属性。如果单位直接给员工发放现金,应作福利处理,补贴金额并入当月工资一并计征个税。如果单位要求员工提供发票,实报实销,这属于费用性质。

还有一种中间情况,单位明确员工的报销标准,让员工凭票报销。这种情况下又有两种情形:

联贝小编详谈:财务人员应当如何处理“补贴类”费用

①公司强调实报实销,但不得超过报销标准,这时通信补贴就是费用属性;

②如果员工都是顶格报销,财务不对费用真实性审核把关,这种情况下税务很可能会认为这是在变相发放福利。

工作餐补贴

员工工作餐补助要交个税吗?这要分几种情况看:

(1)单位给员工发放就餐补助,这部分补助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2)单位有食堂,员工免费到食堂就餐,食堂发生的餐费由公司统一结算,员工不需要交个税;

(3)单位没有食堂,员工固定在某餐厅就餐,月底由公司与餐厅统一结算,结算的费用不需要并入员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

员工置装费

企业给员工报销置装费能税前扣除吗?这要分两种情形看。常见的情形是企业规定员工每年报销置装费的标准,然后自行找发票到财务部报销,这种情形说白了是企业给员工发补贴,报销额度应并入工资计征个税。但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统一着装发生的置装费,则可以作为企业合理支出税前扣除。

出差补贴

出差补贴该如何报销?以前这是个没有争议的话题,出差*补助现金若干,直接计入差旅费中报销即可。现在呢,在部分省市继续这么操作恐怕已不妥了,譬如北京的税务就不认可此做法,如不能提供发票,出差补贴一律要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建议

建议单位财务部给员工报销费用时应尽量避免出现以下字眼:补助、补贴、津贴、福利,这些字眼很敏感,往往和个税关联。会计人员在处理报销凭证时,一方面要审核发票与签批单,坚决退回不妥当的凭据;另一方面要规范分录摘要的编写,按发票写报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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